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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页)

法庭上,我妈哭得妆都花了。

“法官,我女儿月薪好几万,却不肯拿两万块养她亲妹妹!”

“她就是个白眼狼!”

旁听席上传来窃窃私语。

我爸坐在原告席上,西装革履,端着一副慈父模样。

五年前他们复婚,生了小女儿林糯糯。

如今糯糯五岁,他们双双失业,居然把主意打到了我头上。

每月两万。

养一个跟我毫无感情的妹妹。

“被告,你有什么要说的?”法官看向我。

我站起来。

“法官,我想请问原告方一个问题。”

“请讲。”

我转头看向我爸我妈,声音不大,但法庭里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你们要我每月出两万块养妹妹,那我想问——我八岁那年被你们丢在火车站,是谁出的钱养的我?”

全场安静了。

我妈的哭声戛然而止。

我爸的脸僵在那里。

连法官都愣了两秒。

“我八岁,你们离婚。谁都不要我。”

“是奶奶把我从火车站捡回去的。”

“奶奶靠捡废品供我读完大学。”

“她临死前最后一句话是——妞妞,别恨爸妈。”

我笑了一下。

“我没恨。我只是觉得好笑。”

“当年你们嫌我是赔钱货,现在倒想起来我能赚钱了?”

旁听席上有人小声说了句“太过分了”。

不知道说的是我,还是他们。

我妈忽然冲过来,抓住我的手。

“小溪,妈当年也是没办法啊!”

“妈现在知道错了,糯糯是你亲妹妹,你忍心看她……”

我把手抽回来。

“陈芳女士,请回你的位置。”

我叫了她的全名。

她脸上的表情是意料之外的信息。

不是愧疚,不是心虚。

是恨。

一闪而过的恨。

我爸的律师这时候站起来了。

“法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

“原告方已提交证据,证明二人均已失业,无力抚养幼女。”

“被告方作为长姐,名下有房产、有公司,完全具备扶养能力。”

他说得很流利,显然准备充分。

我的律师苏勉站起来。

“审判长,我方对原告提交的无力抚养证据有异议。”

“原告林国强名下有一辆2023年购入的奥迪a6,市值约三十五万。”

“原告陈芳名下有一套位于滨江花园的商品房,面积一百二十平,市值约两百八十万。”

“请问这叫无力抚养?”

旁听席又是一阵议论。

我爸脸色变了。

“那、那是贷款买的……”

“贷款也是资产。”苏勉推了推眼镜,“更何况,原告方上个月刚去三亚旅游了五天,住的是海景套房,人均消费六千。”

她把手机截图递给法官。

“这是原告陈芳在朋友圈发的照片。”

我妈猛地抢过去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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