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护眼关灯

第7章 (第1页)

事实上,小时候婶娘就喜欢我,常常给我买点吃的,买个新衣服。

如果没有村长和婶娘,我也没法子读大学。

小时候,我曾经听村里老人提到过,我妈生我的时候,看到是个女娃,晚上直接丢屋外了。

准备著一晚上没人管,冻死算了。

幸好干娘半夜听到孩子哭,跑出来看了,把我捡了回去。

养了两天,她抱著孩子上门,问我妈,到底要不要这孩子?

我父母怕被村里人说闲话,不敢不要。

于是,就这么不情不愿地养著我。

干娘知道他们的本性,一直暗中照顾我。

我很是感激她。

等一切办妥,干娘带著我添置新衣服,还给我买了一个大金镯子,说是认女儿的见面礼。

为慎重起见,村长还摆了两桌酒,请村里人吃饭,唯独没有请我的亲生父母。

11

我依然回去海城工作,干娘和村长常常会给我电话,彼此联系,一切都很好。

夏天的时候,干娘告诉我,我家出事了。

虽然被我回家闹了一场,但李新福却一点悔改都没有,依然每天在外面喝酒鬼混。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半夜骑摩托车回家,暴雨天,电闪雷鸣。

他的酒实在喝得太多,整个人都是蒙圈状态,迎面就和人家超载大卡车撞上了。

人没死,但是,脑袋撞坏了,痴痴傻傻。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孽根伤著了,医生说,大概率是不会有子嗣了。

我爸妈急得差点晕过去。

等著李新福出院之后,也不知道我爸听了谁的话,还是他一拍脑门,变聪明了。

这不,儿子废掉了,但是,老子还成呀!

所以,他闹腾著要和我妈离婚,娶村子里面的俏寡妇,好给他再生一个儿子,继承李家的香火。

我妈哪里能同意?

于是,家里闹得天翻地覆,我妈可不是善类,打架撒泼都是好手。

听说,我妈的一条腿被打断了,但是,我爸胯下被我妈砍伤,大概是好不了,到现在走路都不利索。

这一下,李家是真的断了香火了。

电话里面,干娘和我说:「幸好幸好,你脱身出来了。」

是啊,幸好幸好,我脱身出来了。

尾声:

父母之恩,犹天地也。

故为人子者,生则致敬,死则殡葬。

然而生而不养,养而不教,刻薄盘剥,奴役儿女者,又有何资格,要求儿女孝敬?

干娘于我,有活命之恩,再造之德。

于我而言,干娘才是我亲娘。

她救我怜我,我自当敬她养她。

愿以寸草之心,报三春之晖。

-完-

沧海明月

n

『点此报错』『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