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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十八,但看起来像三十八。

头发花白,满脸皱纹,背也驼了。

村里人都说,林哭儿为了个外人,把自己哭老了。

爷爷爸爸王道士,三个人像三具行尸走肉,每天在家里苟延残喘。

他们死不了,但也活不好。

我懒得理他们。

我回到祠堂,把那本《民法典》和《刑法》烧了,烧给妈妈和继母。

我对着面前的灰烬轻轻开口:“法律管不了你们,我来管。”

我卖了爷爷的房子,卖了地,拿着钱离开了哭丧村。

我去省城,考了成人高考,上了政法大学。

院长是个慈祥的老太太,她看着我花白的头发,问我经历了什么。

我说:“给两个母亲办丧事。”

她没再问。

大学四年,我修了法律和心理学双学位。

毕业后,我考了法官,被分到一个偏远县城的法院。

第一个案子,就是哭丧村来的。

爸爸在监狱里听说了消息,托人给我带话,说他错了,求我原谅他,给他个痛快。

我回了他一个字:【不。】

他得活着,活到一百岁,感受每一天的痛苦。

这才是最好的惩罚。

至于王道士,他疯了,每天念叨着有鬼。

监狱里的犯人都怕他,说他半夜会坐起来,对着空气说话,说着说着就吓得尿裤子。

挺好。

就让他活在自己的恐惧里。

奶奶倒是活得久,她疯疯癫癫活到九十,死的时候还在念叨:“我错了……我不该……”

可她已经忘了自己不该什么。

我每年七月半,都会回哭丧村一趟。

不哭,只是静静坐着。

村口的凤霞小铺还在,我请了个孤寡老人帮忙看店。

店里不卖纸钱香烛了,卖法律援助。

村里人开始怕我,但他们也知道,只有我才能给他们做主。

因为我会哭鬼,也会判官。

三十八岁那年,我收到了一份包裹。

没有寄件人,只有一张纸,上面写:

【法官姐姐,谢谢你。】

落款是“丁玉娟”。

我知道,那是我妈的名字。

她在天上看着我呢。

我抱着包裹,走在法院的长廊里。

夕阳透过窗户照进来,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

影子后面,跟着两个穿红裙子的女人,一个怀里抱着婴儿,一个眉眼温柔。

她们是我的妈妈和继母。

她们跟着我,护着我。

我抬头看天,天很蓝。

我不会哭,我只会笑。

笑得眼泪都流出来。

但我知道,这次的眼泪,只是眼泪。

不是引魂,不是借寿,不是复仇。

只是女儿对母亲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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