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近日,有群众向国家移民管理局查询求证,“网上流传北京等地恢复了出国旅游等因私护照办理和换发,是否属实?现在以普通探亲、旅游等事由出境,可以换发护照吗?”国家移民管理局12日发出郑重提醒,相关网上信息为不实消息!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跨境旅行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国家移民管理局倡导非紧急非必要不出境。但对赴境外留学、就业、商务等确有出境需求的人员,经审核属实后,移民管理机构均正常签发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如有出入境政策调整变化,国家移民管理局将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记者任沁沁)

1、郭某鹏事件给我们带来哪些警钟?

机场防疫检查就是做样子吧!效果不好!对那些刻意隐瞒的人什么用处都没有。

应该对所有入境人员,全部强制自费集中隔离,最少21天

感谢邀请,郭某鹏事件现在应该是河南省内最大新闻了 从0到1完成了质的突破,究其原因,他的出行目的很简单,因为害怕护照过期,单纯意义从事件的起因上讲郭某鹏为什么能出去到意大利,怎么过去的,肯定是有因可查的,说明在输出管理上还有有一定问题。

再一个就是个人素质道德层面问题了,出行,而且还到疫区,最后拐一大圈明知道有可能被感染还继续坚持绕行阿联酋回家,道德品质有问题,这个后期公检法应该会教育他。

1、国家进出人员要严格管控措施,不使一人漏网,无论什么原因。

2、政府部门要利用好大数据,多部门联合防疫防控,密切配合。

3、基层社区、企业单位要逐一核对,做到更细致些,不能碍于面子。

4、公民要守法,更要守住道德底线,诚信底线。

5、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严惩,哪些信息不实、信口开河的人,让他们切实受到法律制裁。

6、网络媒体要大力宣传真善美,宣传典型疫情违法案例,让全社会都知道。




2、鲍毓明被驱离出境,却说构不成刑法,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现在反转的事情太多,绝对不能听信一面之词。

联合督查组昨天发布的通报给很多人浇了一盆凉水,给大家简单说说吧。

1.所谓的被害人篡改年龄,乱报案,提供虚假证据。原因是原来的老相好鲍毓明不理她了,她想报复而已。于是,把钱色交易说成强奸。鲍毓明确实不是好东西,道德败坏。但强奸是犯罪,性质完全不同。

2.鲍毓明作为上市公司懂事、执证律师,知法违法。他在2006年已经拿到了美国国籍,我们国家没有双重国籍一说,你拿了外国国籍就是放弃中国国籍了。一个美国人为了在国内从事律师职业赚钱,提供虚假资料就是违法,所以被吊销职业证书。违的这个法不是刑法,要讲清楚。

3.公安机关有权对于违法的外国人实施驱逐出境,所以让鲍毓明滚蛋也算大快人心。前面已经说了,鲍毓明道德败坏,又欺骗国家机关在国内赚钱,的确不应该让这么一个人留在中国。国家机关这样的处理合理合法。

4.韩某某涉嫌诬告陷害。如果大家都为了私愤报假案,利用老百姓的同情心打击报复,我们的国家会成为什么样子。韩某某的行为不仅该得到谴责,司法机关还会根据情节是否严重对其予以进一步处理,不排除受到刑事处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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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鲍毓明和养女韩某某是金苍蝇碰到狗屎,天造地设的一对。该事件被爆出后,网上一片对男当事人的口诛笔伐,认为他禽兽不如,对未成年人也下得去手。更多的是对韩某某的同情。

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期间,鲍毓明多次在网上发布收养信息。表面上是寻求一名养女,实则是为了包养对方。对于他这个有钱有地位的人来说,找个女朋友不要太容易。可是鲍毓明偏偏不走正道,通过网络和韩某某一拍即合。

韩某某并不是无辜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篡改了自己的真实年龄,也就是说,和鲍毓明勾搭时,她已是成年人了。昨天看到消息称,当初为她年龄造假的12个人已被处分。

根据规定,未婚男性收养女孩必须年龄相差40岁,可是鲍毓明和韩某某只隔了十多岁。从这一方面来说,他俩的收养关系是不合规的。女方只不过想找个金主,让人生轨迹发生改变,从而少奋斗数十年。

鲍毓明和韩某某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存在性侵的事实。他没有违反法律,自然不会被法律制裁。关键是他已是美国人了,还在中国国内担任律师,混得风生水起。这点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如今他的律师资格证已被吊销,被驱逐出境也是他咎由自取。可笑的是,他曾经写过《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一文。现在看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3、曾轶可事件被北京边检局通报,对此您怎么看?

听听新京报怎么说就怎么着吧!

曾轶可大家还记不记得?2009年的“快女”,如果我要问你2009年快女大家还记得几个,估计很多人都完全没印象。

其实那个时候的前三甲里有江映蓉和黄英,但是那年的风头全被这个最终排名第九的歌手占据了,这个人就是曾轶可。

曾轶可是90年出生,算起来今年也要毛30岁了,她厉害到什么地步?一个排名第9的歌手能够把整个当年的风头全部抢掉?

我们说2个事情,当年她的一路晋级让著名音乐人包小柏老师当场翻脸怒怼,实在忍不下去了。(当然,当年她的晋级引起巨大争议。按照很多人的理解,她应该连海选都过不去。)

包小柏画个房子比喻她,说她是没有地基的房子,随时会被风吹倒,这话其实很严重了,最后不知道为何她能晋级20强,包小柏精神疲惫离开快女评委。

当年是爆红,其实2009年社交网络还没完全兴起,大部分人还是混论坛和blog之类的,那个时候微博啊、朋友圈啊、公众号啊都没完全起来,如果放在现在,这样的轰动绝对还要再放大几千倍。

显然,2009年之后我们很难再看到她的影子,至于她目前什么“咖位”,我们很难定义,至少肯定前三线算不上,很多人评论是18线艺人,我们说不准,基本上大多数人都不再关注了。

事情其实非常简单,她下飞机,过边检,然后回来发了这么一条微博。

她发文称遭到首都机场工作人员的刁难,自己通过了机器自助查验,却被对方勒令摘掉帽子,还被叫进房间录像教训,最后是其上级让她离开。她直斥该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应该收到严重的处罚,并表示需要通情达理的机场工作人员,不需要蛮横无理的,“有话记得好好说”。这个事情引得一片哗然……且不说事情真相如何,就光这个微博就让人晕死:

1、自己承认骂人全家?

2、还随意拍摄执法人员的照片挂在网上?

这个是编辑之后的,把自己骂人的那段去掉了。

正当大家一片猜测的时候,她又发了一条微博,以九宫格的形式再次把执法人员的照片挂了出来。

这个其实很罕见。大家都在议论纷纷。

引发全网第一的热搜,我们也是第一次看到演艺人员如此怒怼执法人员的。

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事情让她如此怒怼执法人员?

事实上,很长时间并没有一个官方的说法,而前几天,知乎上的一位匿名用户(疑似当事人的同事)爆出了这么一段料,把事情还原了一下,未知真假。

自助通道有两道门,第一道门是验证护照是不是真的,也就是说只要是本真护照放上去第一道门就回开,不管是不是本人的第二道门是验证护照和人是不是一致,要验证两项,一个是照片,一个是指纹,都是储存在护照芯片里的。我们找了一下图,大概是这样的:

但是,为了快速过关,人脸识别的阈值是调的比较低的,意思是就算本人和照片长的稍微不一样也是能过,不然如果调高的话稍微不一样就报警然后就要人工干预,效率会变得特别慢那曾过关时是怎样的?

根据回忆,曾轶可当时是戴了帽子,我们不知道这个帽子是怎么样的帽子,单独的还是衣服上的连体帽?根据同行的其他游客爆料,貌似是一定渔夫帽。

事实上要比我们想象的严重,她的行为造成了堵塞。

按理说随便如何,这个帽子是肯定要脱的,戴着帽子的话,帽沿把眉毛什么的都遮住了,按照机器的算法就是认证不符,阈值就算调到0也肯定报警啊这时就得人工干预,就是民警拿过护照然后看看是不是本人再放行然后嘛,看是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让她把帽子拿下来,她退后准备摘帽子时门正好就打开了。

然后她就骂了句我艹。

这事情谁受得了?然后接受了执法人员的教育。

本来这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她估计受不了教育,回头就偷拍了执法人员的衣服和警号等等,发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后续的网上挂人显然是把事情搞大了。

国家移民管理局也转发这个事情,表示支持。

不过这个通报却引来了很多网友的争议。

1、当场辱骂执法人员。

2、不配合安检。

3、偷拍执法人员照片。

4、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议。

一般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我们以前其实都看到过类似的案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很多人在朋友圈、微信群中骂了执法人员都会被拘留。

显然,上述几个案例仅仅实在微信群,这个影响力和微博是无法比拟的,曾轶可作为公众人物引起的舆论影响力也是巨大的,热搜第一已经证明了一切。对此,很多大V表示疑惑:

根据网友爆料,据传是她本人的小号爆料,其实她本人并没有删博,而是微博屏蔽了,这是原文截图,我们也是惊呆了。

如果这个小号真的是她本人的话,难么显然,毫无悔改之意。事实上到底她删除了没有?我们通过她的微博相册可以看到,还真的没有删除。两张挂执法人员的照片还清晰可见。

相当多的网友认为她应该被拘留。

不过也有网友支持她。表示她受委屈了。

我们可以从北京边检的通报中看到,目前并不是完全不追究,而是保留追究的权利。

我们不知道曾轶可事后会不会道歉,或者会不会主动真心道歉,至少截止我们发文并没有看到。这也是极其罕见的,一般来说明星遇到这种情况肯定马上道歉的。










首先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她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粉丝及社会,在外应该给社会和粉丝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过边检就应该遵守边检规则、遵守法律,如果边检人员存在问题,对她造成了影响或者损失,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辱骂工作人员,又发微博批判边检工作人员,这样既有损自己在公众心中的形象也在社会引起舆论。

同时也引发大量网友议论。

后续曾轶可又发文道歉“我承认自己前两天言行失当,难以相信自己当时竟是如此情绪化。在这里我向所有人致歉,如果有机会我也愿意对当事警官当面说声对不起。对于自己这一行为造成的影响,我愿以个人最大能力承担后果。”或许是自己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

总之作为公众人物应该给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