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陆文谦要成亲了。
不像江寻鹤那样偷偷摸摸。
陆文谦的字很好看,他给梧桐巷所有人都发了请柬。
陆文谦的手很巧,他剪了囍字,连阿团的猫窝都贴上了。
陆文谦还想得周到,他怕酒馆的人不上心,跟我雇了驴车一起去把酒运回来。
秋天的天凉得很舒服,驴车走得慢,但我们也不急着赶路。
陆文谦摘了一朵小野菊为我簪在鬓边。
车上酒坛子碰撞时,是一首叮叮当当的歌。
陆文谦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枕着手看天上的雁:
“晚晚,我忽然觉得好快乐,好像当个凡人也不错。”
成亲这天,来的都是林晚晚的恩人,阿团高兴得直打转。
“晚晚成家了,她爹娘九泉下也能瞑目了。”陈伯抹了抹眼泪。
“大喜的日子,就不说那些了。”王婶瞧着陆文谦,笑得合不拢嘴,“真是好俏的相公,晚晚傻人有傻福。”
陆文谦在袖子下,轻轻捏了一把我的手。
拜天地时,不等我和陆文谦起身,身后一道剑气劈碎了喜桌。
我认得那剑气,是江寻鹤的琴音所化。
我转过头去,就看见衣袂飘飘的江寻鹤。
看着脸色不佳,前来问罪的琴师,客人纷纷逃命。
看见穿嫁衣的我,江寻鹤竟然有片刻失神。
他很快反应过来,讥笑道:
“林晚晚,你真的要嫁给一个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