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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湾的案子开庭了。

作为受害方和举报人,我出庭作证。

证据确凿。

沈青不仅涉嫌职务侵占,还因使用有毒建材,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数罪并罚。

法官当庭宣判。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判决的那一刻,沈青没有哭闹,只是呆呆地看着我,眼神空洞,毫无生气。

方磊作为从犯,判了三年,缓刑四年。

但这比坐牢更让他难受。

因为他要背负巨额的赔偿款。

他那点工资,这辈子都还不完。

他成了老赖。

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甚至连找工作都难。

他只能去黑诊所,去洗碗刷盘子。

这就是他的余生。

从法院出来,阳光刺眼。

我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

手机响了。

是女儿幼儿园老师发来的视频。

视频里,女儿正拿着那个乐高死星,虽然还没拼好,但她笑得很开心。

“爸爸!这是我们要一起拼的!”

“妈妈是大坏蛋,她不陪我!”

“爸爸陪我!”

我眼眶湿润了。

沈青,你看到了吗?

这就是你抛弃的珍宝。

我回到家。

把那个裱着“888”钞票的相框拿出来。

那是我从沈青办公室的废墟里捡回来的。

我拆开相框,拿出那张钞票,点燃了打火机。

火焰吞噬了那个“s”字,吞噬了那个特别的编号,化作灰烬。

我把灰烬倒进马桶,按下冲水键。

哗啦一声,干干净净。

一切都结束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眼角的细纹似乎平复了一些,刮净胡茬,眼神坚定。

我才三十岁。

我有公司,有女儿,有钱。

我还得好好活着。

替我自己,也替女儿。

把失去的那几年,加倍补回来。

至于沈青。

希望她在里面,好好享受那十二年的压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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