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湾的案子开庭了。
作为受害方和举报人,我出庭作证。
证据确凿。
沈青不仅涉嫌职务侵占,还因使用有毒建材,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数罪并罚。
法官当庭宣判。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判决的那一刻,沈青没有哭闹,只是呆呆地看着我,眼神空洞,毫无生气。
方磊作为从犯,判了三年,缓刑四年。
但这比坐牢更让他难受。
因为他要背负巨额的赔偿款。
他那点工资,这辈子都还不完。
他成了老赖。
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甚至连找工作都难。
他只能去黑诊所,去洗碗刷盘子。
这就是他的余生。
从法院出来,阳光刺眼。
我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
手机响了。
是女儿幼儿园老师发来的视频。
视频里,女儿正拿着那个乐高死星,虽然还没拼好,但她笑得很开心。
“爸爸!这是我们要一起拼的!”
“妈妈是大坏蛋,她不陪我!”
“爸爸陪我!”
我眼眶湿润了。
沈青,你看到了吗?
这就是你抛弃的珍宝。
我回到家。
把那个裱着“888”钞票的相框拿出来。
那是我从沈青办公室的废墟里捡回来的。
我拆开相框,拿出那张钞票,点燃了打火机。
火焰吞噬了那个“s”字,吞噬了那个特别的编号,化作灰烬。
我把灰烬倒进马桶,按下冲水键。
哗啦一声,干干净净。
一切都结束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眼角的细纹似乎平复了一些,刮净胡茬,眼神坚定。
我才三十岁。
我有公司,有女儿,有钱。
我还得好好活着。
替我自己,也替女儿。
把失去的那几年,加倍补回来。
至于沈青。
希望她在里面,好好享受那十二年的压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