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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那天,我在法庭上再次见到了施嵘。
他穿着囚服,剃了光头,短短半个月,像是老了十岁。
眼神里的嚣张和跋扈全都不见了,只剩下颓败和灰暗。
在看到我的一瞬间,他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随即又被浓浓的悔恨和乞求所覆盖。
庭审过程很顺利,证据链完整清晰。
施嵘对所有指控都供认不讳。
当法官问及他对那五百万打赏行为的看法时,他沉默了很久,沙哑地开口。
“我……我鬼迷心窍了。”
“冉筝她为我付出了所有,我却……我不是人。”
他看向我,眼眶通红。
“冉筝,我对不起你……你再给我一次机会,等我出来,我一定好好补偿你。”
他的忏悔,来得太迟了。
我的心早已在他摔碎那个存钱罐的时候,就跟着一起碎了。
我全程没有看他一眼,表情平静得像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
最终,法院判决。
施嵘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我与施嵘的离婚申请被批准。
那五百万,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施嵘存在恶意转移和挥霍行为,在分割时,我获得了百分之七十。
至于我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法院也判我胜诉。
施嵘、小桃子以及所有参与造谣的账号,都需要在网络平台上对我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走出法院的时候,阳光灿烂,有些刺眼。
我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一切都结束了。
我用施嵘赔偿的钱,加上分割到的财产,没有去买之前看好的大房子。
我在一个安静的老城区,买了一套小小的顶楼公寓,带一个露台。
我辞退了律师,解散了团队,一个人搬了进去。
我开始重新找回自己的生活。
在露台上种满了花花草草,每天浇水、施肥、修剪。
我捡了一只流浪的橘猫,给它取名“钢镚”。
我重新拿起了画笔,那是学生时代被我放弃的爱好。
我不需要再为谁策划人生,不需要再绞尽脑汁去追逐流量。
我只需要对我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