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父母离世就烧了一大堆东西,如今院里的东西其实没多少。
从前我日子过得贫苦,除去一些衣物和家具,其他竟然都是傅南笙从前送的小玩意。
我一件一件地捡进箱子里,小木头人、小机关鸟、那日送来的护身符、会自己说话的木头小猫,最后一件是刻着我们两个人名字的陶俑。
这是刚订婚那年,傅南笙去陶源镇历练时带回来的。
他说陶源镇有个习俗,未婚男女将名字刻在陶俑上,便会恩爱不移。
那时我们头碰着头,光是盯着陶俑底部那两个名字就能傻笑半天。
恩爱若陶俑,千年不曾改。
我颇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将这对陶俑也放进了箱子里。
这一箱东西托隔壁宋婶先放着,等傅南笙下山再转交给他。
我不打算让傅南笙知道我要去药王谷的事。
按那些奇怪的弹幕所说,我会因为拖着不嫁人,被抓去当官奴。
但我若是拜师成功,自然不会有人来抓我。
我虽不信这是我的命,但却也不愿去赌一丝可能。
忙了半宿,我一夜睡得昏沉,第二日人牙子敲了半天门才将我吵醒。
一拉开门,才发现那买家竟然是王婶。
她同人牙子抱怨:“你怎不早说是宋丫头的院子?若是早知道,老娘又何苦跑这一趟。”
人牙子自然不可能早告诉她,只得一味地赔笑。
她契书签得爽快,我心里也松了口气。
虽说卖房这事我决定得快,但终究住了那么些年,还是不想遇到个不爱惜的买家。
签完契书送两人出门时,牙人还替我惋惜道:“你这房也忒急着出手了,若是再等几日,估计能卖个好价钱。”
我靠在门边,轻笑着回他:“不等了,等不起了。”
加上卖房的银子,如今我身上足足有八十两银子。在这个小村子里,可以说是实打实的富翁了。
我将钱袋贴身收好,又找了根绳子将令牌戴在脖子上。
十余年来第一次出远门,我有些紧张,一夜没睡好。